top of page

 

如客戶要結束香港有限公司,可按公司經營情況,以下列途徑辦理:

1. 撤銷註冊

   本公司可替客戶向稅務局及公司註冊處提出申請,需時約三個月。客戶公司必須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。

 

2. 自動清盤

   如公司因負債而不能繼續其業務,公司董事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申請將公司自動清盤。自動清盤比較複雜,因每間公司運作情況不同,清盤所需時間也很難預計。

    大致需要下列程序:

      -  委任臨時清盤人。

      -  刋登憲報及在中、英文報章通知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。

      - 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選出正式清盤人。

      -  清盤人開始清盤程序,並定時向公司註冊處滙報。

      - 刋登憲報及在中、英文報章通知召開最終會議。

      -  在最終會議清盤人須編製一份有關清盤的報告,說明清盤已如何進行及公司的財產已如何處置。

 

免費咨詢,致電2552 6328

清盤除名

bottom of page